在我国随着GB18485《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》的实施和修订(已经在征求意见中),对垃圾焚烧炉尾气污染物的排放明确了许多规定,其中有些为了解决垃圾焚烧炉尾气中二恶因的重新聚合问题,特别规定焚烧炉的除尘装置必须采用袋式除尘器。
1. 治理设施的概况
城市生活垃圾焚烧烟气中的污染物包括酸性气体(HCl、HF、SOx、NOX等)、颗粒物(粉尘)、重金属(Hg、Pb、Cr等)和有机毒性污染物(二恶英、呋喃等)四大类。为了防止城市生活垃圾在焚烧处理过程中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,必须采用严格的烟气净化系统控制污染物的排放;目前对于烟气中酸性气体净化采取的方法主要有干法烟气净化工艺、半干法烟气净化处理工艺。
1.1. 干法烟气净化处理工艺流程
干法烟气净化工艺,也称干石灰粉喷入法工艺,是目前日本等国垃圾焚烧厂烟气净化采用最多的去除有害气体工艺,该工艺采用压缩空气将干粉状态的消石灰、反应助剂直接喷入系统袋式反应过滤器内,使消石灰和反应助剂与烟气中的有害物(如HCl、HF、SOx、重金属、二恶英)在袋除尘器滤袋表面充分接触和反应,达到除去污染物的目的。干法烟气处理工艺流程如图1.1。

图 … 阅读更多



